当前位置: 真空闸 >> 真空闸资源 >> 液氢阀门通用规范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制修订计划,由全国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的《液氢阀门通用规范》国家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本文件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规定了液氢用低温阀门的结构型式、技术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储运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介质温度不高于-℃且不低于标准大气压下氢沸点温度的液氢或冷氢气,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公称压力不大于PN,压力等级不大于Class的截止阀、止回阀、球阀、蝶阀、气动控制阀和易熔切断型紧急切断阀。
通用要求:
1.阀门除应符合本文件的规定外,还应符合GB/T、GB/T、GB/T、GB/T、GB/T、GB/T、JB/T等相关产品标准及订货合同的要求。
2.阀门的压力—温度额定值应符合GB/T的规定;对于某些采用弹性密封结构或内部零件是经特殊处理的材料,其允许使用的压力—温度额定值低于阀体材料的压力—温度额定值的应取其较低值,并以此确定阀门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
3.阀门应能够在65℃到额定最低温度和最大允许工作压力范围内正常操作和使用。
4.采用真空夹套结构的阀门,夹套的设计压力应不小于管路系统真空夹套防爆装置设定的排放压力,设计外压不小于0.1MPa。
5.阀门应设计防静电结构,保证阀体、启闭件和阀杆等各部件间具有导电性,且放电路径最大电阻不超过4Ω。
6.有耐火要求的阀门应设计耐火结构,耐火性能应符合JB/T的规定或按订货合同的要求。
7.氢用低温阀门的结构型式不准许使用闸阀,紧急切断阀的结构型式可使用截止阀或球阀。
8.安装在罐车(槽车)等移动设备上的阀门和总重量不大于50Kg的气动控制阀,应进行耐振动试验和抗冲击试验。
9.装配前,阀门所有零部件应进行脱脂、烘干处理,脱脂处理及检验应符合HG2的规定或订货合同要求。
试验准备:
试验前的准备工作应包括:
a)确认试验设备在正常的使用状态下;
b)配备试验需要的试验介质;
c)对被测阀门进行唯一性样品标识;
d)配置试验需要的专用工装夹具。
标志检验:
目视检查阀体、铭牌标志及介质流向标识,检查内容如下:
a)阀体表面铸造、锻造或打印标志内容;
b)铭牌标志内容;
c)流向方向标识(有介质流向要求的阀门)。
型式试验:
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
——正式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当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正式生产后,如产品的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提出型式试验要求时。
2.型式试验的全部检验项目应全部符合要求后,方可批量生产。
3.型式试验的样品抽样可在生产线的终端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也可在产品成品库中随机抽取,或从已供给用户但未使用并保持出厂状态的产品中随机抽取1台。对整个系列产品进行质量考核时,根据该系列范围大小情况从中抽取2个或3个典型规格进行试验。
4.型式试验的全部试验项目应符合表27~表32的规定。